在 2022 年 11 月下旬,被告人曹某某为了提升个人自媒体账号的流量、知名度,以及获取直播打赏所带来的经济收益,通过发布抖音作品、直播互动等途径,编造了诸如 “胡鑫宇事件是自导自演”“孩子在他(曹某某)手上” 虚假等信息。其在抖音发布了 96 个涉胡鑫宇事件视频,其中编造胡鑫宇事件虚假信息的作品有 23 个,这些作品共计获得 21597 个点赞、16912 条评论、2850 次收藏。
2023 年 2 月 2 日,江西省、市、县三级联合工作专班就胡鑫宇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胡鑫宇事件调查情况,认定胡鑫宇系自缢死亡。然而,为了进一步提高个人自媒体的关注度以及网络直播带来的经济利益,曹某某仍旧继续炒作胡鑫宇事件,在其抖音、快手账号编造 “胡鑫宇事件是一个剧本,家属是演员”“胡鑫宇及其家属被公安机关抓起来了”“胡鑫宇还活着、尸体是假的、尸体不是胡鑫宇” 等虚假信息,并通过上传作品和直播的方式进行散布。新闻发布会后,曹某某通过抖音、快手平台散布涉及胡鑫宇事件的虚假信息作品数共计 13 个,这 13 个虚假信息作品被点赞 9291 次,被转发 1830 次,被浏览 53322 次,被评论 11261 次。
在 2023 年 2 月 15 日至 3 月 20 日期间,曹某某在快手平台就胡鑫宇事件直播 111 场,其中 71 场直播涉及编造胡鑫宇事件虚假信息,直播时最高在线人数达千余人,粉丝频繁打赏。自 2022 年 11 月直播胡鑫宇事件以来,曹某某通过 4 个抖音账户、2 个快手账户直播获利近 5 万元,其中 2 个快手账户在 2023 年 2 月 3 日至 4 月期间的直播收入共计 3.9476 万元。
被告人曹某某通过网络编造、散布胡鑫宇事件的虚假信息,在互联网上被大量传播、扩散,严重混淆、误导了广大群众对胡鑫宇事件真相的认知。部分粉丝在官方发布会之后,依旧相信曹某某编造的内容,对官方发布的胡鑫宇事件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提出质疑。也有部分网友在曹某某快手上传的造谣胡鑫宇事件相关作品下面发表评论,对曹某某的观点表示赞同,或被其言论误导,或借此起哄闹事,严重影响了政府公信力。同时,曹某某通过网络编造、散布胡鑫宇事件虚假信息的行为,也引发了大量网民的不满,部分网民频繁向公安机关、网信等部门投诉举报。尽管公安机关采取了相关措施对曹某某进行阻止劝诫,但曹某某依然在网络上造谣生事,严重破坏了有关部门对网络的管理秩序,造成了线上线下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
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作出(2023)赣 0924 刑初 134 号刑事判决:被告人曹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被告人曹某某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予以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曹某某犯寻衅滋事罪的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