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解析:敲诈勒索罪的定义、典型案例及量刑标准

成都席律师 发布于 2025-01-20 阅读(196)
在当今社会,敲诈勒索罪作为一种常见的财产犯罪,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益和社会的正常秩序。成都席律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士,深感有责任为广大民众普及敲诈勒索罪的相关知识,以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本文将详细介绍敲诈勒索罪的定义、量刑标准、典型案例及发案背景,以助于当事人家属及公众全面了解该罪名
一、敲诈勒索罪的定义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构成要件如下:
  •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
  • 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二、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 数额较大: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 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 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 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 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 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 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敲诈勒索罪的典型案例
  1. 案例一:马某某等52人敲诈勒索案。2017年至2018年间,马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到多地建筑工地假意应聘用工,故意隐瞒回族身份,提出开设回民食堂等要求,迫使建筑企业拒绝用工,后以需要补偿误工费、路费、餐费等为由,采取纠缠、哄闹、滞留工地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共38起,涉案金额36万余元。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马某某等52名被告人四年四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十三万五千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金,同时责令各被告人共同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2. 案例二:庄某等人敲诈勒索案。2019年6月8日,庄某因被害人焦某给其女友顾某发暧昧短信,遂与常某、章某、汪某及女友顾某共同商量向焦某索要钱财。顾某、章某、汪某先用微信把被害人约至某酒店,以顾某醉酒为由让被害人开房。进入房间后,章某和汪某借故离开,庄某和常某随即闯入,用言语威胁的手段逼迫焦某写下一万元的欠条,后实际获得五千元。案发后,庄某等五人的家长在侦查阶段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均获得谅解。检察机关对五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四、敲诈勒索罪的发案背景
敲诈勒索罪的高发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公民法律意识淡薄以及网络技术的发展等因素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网络敲诈勒索案件也呈现上升趋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传播的便捷性和匿名性,通过编造虚假信息、发布负面新闻等方式,对企业和个人进行敲诈勒索
结语
通过上述介绍,我们可以看到敲诈勒索罪的严重性和对社会的危害。成都席律呼吁广大民众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同时,也提醒家属在亲人涉嫌此类犯罪时,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关注敲诈勒索罪的相关法律动态,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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